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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開展2024年重慶市技術經紀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9-04發布:吉大研究院
近日,重慶市科學技術局發布了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
關于開展2024年重慶市技術經紀專業職稱
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開展2024年重慶市技術經紀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重慶市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方案》(渝職改辦〔2024〕207號)要求,現就開展2024年重慶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工程系列技術經紀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申報范圍按渝職改辦〔2024〕207號規定執行,申報條件應符合渝人社發〔2021〕63號要求
(http://kjj.cq.gov.cn/zwgk_176/zwxxgkml/zcwj/qtwj/202202/t20220217_10407689.html)。
二、時間安排
市科技局(重慶市技術經紀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以下簡稱“評委會”)受理全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工程系列高、中、初級技術經紀專業職稱申報評審。申報時間安排如下:
(一)申報時間安排。
個人填報時間:2024年9月1日9:00至9月14日18:00。
單位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9月25日18:00。
區縣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9月30日18:00。
區縣職改部門、市級主管部門、市人事代理機構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10月16日18:00。
申報人登錄方式:
1.通過重慶政務服務網(重慶市網上辦事大廳),進入重慶市“渝才薈”服務專區,點擊“職稱評審”登錄
網址:
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
2.通過全市統一平臺網報端口:
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用戶注冊操作手冊見網址:
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
常見操作問題解答見網址:
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個人用戶申報操作手冊登錄平臺后可查看。
直接登錄;
3.通過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專技人才專欄,點擊“業務辦理”登錄。
逾期不再受理。
(二)評委會審核
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31日18:00。
(三)繳費
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8日18:00。
(四)評審時間
2024年12月上旬。
三、有關程序
根據市職改辦統籌安排,全市技術經紀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實行網上申報評審,網報程序原則上遵從職稱申報評審有關規定,使用全市統一網報系統,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組織開展申報評審工作。
(一)申報程序
申報人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向以下單位逐級上報材料,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
1.市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
個人→所在單位→單位主管部門→評委會。
2.區縣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
個人→所在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3.非公單位人員、流動人員、自主擇業軍隊干部:
(1)檔案在重慶的。個人→所在單位→人事代理機構→人事代理機構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2)檔案在異地的。個人(持異地查檔記錄)→所在單位→參保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做好我市流動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渝人社發〔2017〕235號)有關規定,其中,工作單位、檔案存放均在重慶的,須有1年以上社保繳費記錄(市內外可連續計算);工作單位在重慶、檔案在異地的,須在重慶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參保記錄為準);工作單位在異地、檔案在重慶的,須在重慶存檔1年以上(以存檔記錄為準)。
4.自由職業者:
個人→人事代理機構→人事代理機構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其參保及存檔時間要求,參照3執行。
5.市外單位駐渝人員:
個人(持具有職稱評審權限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所在單位→單位駐重慶最高管理機構→評委會。
(二)申報要求
1.用戶注冊
申報人、單位、區縣主管部門、市級主管部門用戶提前進入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已在服務平臺注冊的用戶,無需重復注冊。
單位、區縣主管部門、市級主管部門用戶注冊,必須以負責職稱工作的個人用戶身份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個人賬戶,進入系統首頁,選擇“職稱”“注冊單位”,完善資料后生成綁定相應單位、區縣主管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的職稱管理員權限(在擁有管理員權限期間本人不能申報職稱評審)。
逐級上報職稱時,若無法選擇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請聯系相應機構進入系統進行注冊。
2.個人申報
申報人登錄服務平臺,客觀、準確、完整填寫個人職稱申報信息完成系統提交。
申請提交后,申報人可隨時登錄系統,通過“我的申請書”查看本人申請書審核進度及現階段審核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提醒相關單位及時審核本人提交的申請書。
申報人要認真履行“誠信承諾”,一個年度內通過正常申報渠道只能申報一次職稱(各種“綠色通道”評定未通過的除外),且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
3.審核推薦
(1)單位審核推薦
申報人聯系參保單位進行審核推薦。所在單位負責指導本單位人員申報,對申報人在服務平臺中提交的材料認真審查核對,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并結合相應系列或專業、相應級別的職稱申報條件進行推薦審查。
對申報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所在單位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對不符合相應系列或專業、相應級別職稱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有條件的單位可制定本單位職稱申報條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條件)、規定和辦法,進行擇優推薦。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職稱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和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臺公示,公示期間的問題受理渠道應包含本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兩級聯系方式。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材料,在服務平臺完成報送區縣(市級)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
(2)區縣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審核推薦
申報人聯系區縣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進行審核。區縣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登錄服務平臺完成報送區縣職改部門。市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市外單位駐渝人員無須經過此步驟。
(3)區縣職改部門、市級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市外單位駐渝最高管理機構審核。
申報人聯系區縣職改部門、市級主管部門(人事代理機構)、市外單位駐渝最高管理機構審核。經審核無誤后,在服務平臺報送各評委會。
(4)評委會審核受理
評委會組建單位完成首次審核。對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應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補正,逾期未補正的(未經公示的材料不得補報)視為放棄申報;未按要求補正資料,評委會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評委會審核仍未不符合要求的,審核不通過,本次申報終止不予受理。
(三)評審程序及要求
1.評委會評審
評委會評審前,按照“超員配置,隨機抽評”原則以及評委會核準備案的評委抽取方式,從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委參與當年的評審工作。
評委會組建單位組織召開評審會議。評審會議由主任委員或者副主任委員主持,出席的專家人數應當不少于職稱評委會人數的2/3。評議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同意票數達到出席評審會議的評審專家總數2/3以上的即為評審通過。未出席評審會議的評審專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補充投票。
評審會議結束時,由主任委員或者主持評審會議的副主任委員宣布投票結果,并對評審結果簽字確認,加蓋評委會印章。
評審會議應當做好會議記錄,內容包括出席評委、評審對象、評議意見、投票結果等內容,會議記錄歸檔管理。
2.評審終止
在評委會評審前接到投訴舉報且查證屬實的,或評審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并被查證屬實的,評審終止。
3.評審結果核準
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評委會核準備案機構報送《評審情況報告》,評委會組建單位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為便于公眾查閱,評審結果公示信息報送同級評委會核準機構同步公示。
公示期間,對通過舉報投訴等方式發現的問題線索,由評委會組建單位調查核實。
公示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對經公示無異議或查無實據的評審通過人員,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將代擬的職稱資格確認通知,分別報同級評委會核準機構確認印發。屬委托評審的,由評委會組建單位向委托單位出具評審結果通知或函復評審結果。具有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自主評審),其經公示無異議或者查無實據的評審通過人員,由評委會組建單位核準評審結果,并按規定報評委會備案部門予以備案,須提交職稱確認文件和證書辦理編號記錄。
4.評審材料歸檔
職稱資格確認通知下發后1個月內,呈報單位將職稱確認通知轉發申報單位,申報人登錄系統,打印評審表(查看評審結果及專家意見)。系統導出的職稱評審表,評審結果頁自帶評委會、核準機構電子簽章,其他不帶電子簽章的欄目由申報人送相應機構進行補蓋鮮章。完善簽章的評審表,1份須存入申報人人事檔案、1份存入單位文書檔案。
5.職稱證書辦理
全面啟用職稱電子證書,不再辦理紙質證書。申報人可通過服務平臺直接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
四、紀律要求
對違反有關規定的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有關人員、評審專家或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按《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渝人社發〔2021〕25號)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人首次申報技術經紀專業職稱時,可結合本人實際,自愿選擇申報自然科學研究系列或工程系列技術經紀專業職稱。本次申報不需要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相關佐證材料(如公示表等)需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傳到職稱系統。
全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及相關專業高評委評審通過的職稱申報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直接申報參與全市技術經紀專業高評委中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下一級的職稱評審。
全市工程系列及相關專業高評委評審通過的職稱申報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直接申報參與全市技術經紀專業高評委中工程系列下一級的職稱評審。
此外,其他系列或專業職稱申報人在申報技術經紀專業職稱時,應按照《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初定、 確認、轉評和多評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73號)關于轉評、多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按照數字重慶建設總體部署,通過最大化數據共享,最大程度減少個人填報、單位比對驗證事項,職稱申報系統已共享實現個人基本信息、社保繳費單位、檔案存放機構、現有資格、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況、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自動填報或比對。系統自動驗證通過的人員,無需另行上傳佐證材料,系統自動驗證未通過的人員,須上傳佐證材料提交人工審核。
(三)申報人工作時間、任職時間計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申報所提供的業績成果須為取得現職稱以后且與申報專業(學科)相關,取得現職稱前的業績成果不能用于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相關業績成果證明需提供相關資料:
1.工作業績需提供合同、協議、項目報告等節選內容。
2.科研項目(課題)需提供立項審批表、結題報告等節選內容。
3.論文需提供封面、論文頁及論文檢索證明等,著作需提供封面、前言及出版社證明等。
4.學術技術報告需提供邀請函。
5.獲獎成果需提供獲獎證書、獎勵文件等。
6.專利需提供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需提供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7.標準規范需提供封面、前言等內容。
(五)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23號)相關規定,高、中、初級職稱評審費分別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重慶市技術經紀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人員應在繳費時間通過職稱系統掃碼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申報。如有變更將在市科技局官網發布相關通知。
(六)常見問題參見附件《2024年重慶市技術經紀專業職稱申報口徑答疑》,未盡事宜參照渝職改辦〔2024〕207號。
重慶生產力促進中心:023- 67907122
市科技局:023-67143604、023-67512957、023-67612399
網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3-88612333
聯系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溉大道2號生產力大廈1306
附件:
1.重慶市技術經紀專業職稱申報口徑答疑
2.重慶市職稱破格申報表
3.專家推薦表
詳細文件請登錄重慶市科學技術局官網查詢、下載。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8月28日